消防安全检查通报(第217期)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3-03-06浏览次数:10


校内各单位:

2023年2月27日至3月5日,保卫处和学生处对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情况及电动车违规充电、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情况进行了抽查,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:

一、抽查无问题的单位2月28日抽查的东2舍音乐舞蹈学院、新闻与传媒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。3月1日抽查的西10舍文学院,西11舍网络工程学院;3日抽查的东6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,东10舍、东11舍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、化学化工学院;4日抽查的西15舍马克思主义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、知新书院;5日抽查的西3舍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

二、抽查有问题的单位:3月2日,电气电缆中心室内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1辆(周口0026725),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实训室室内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1辆(周口0092510),闵惠芬艺术中心一楼西侧违规充电新能源机动车一辆(豫JF19966);3日,炊工楼“飞线”充电电动自行车1辆(郑州9936070)。请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。

为做好周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,展现我校师生员工良好风貌,请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严禁在消防通道、建筑物楼道、室内或门口停放一切车辆,严禁“飞线”充电,严禁在宿舍或办公区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煤气罐、酒精炉等烧水、做饭,消除安全隐患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

 

保卫处     

学生处     

      2023年3月6日